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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农机发[2007]37号
关于加强“国庆”和“十七大”期间农机安全监管的通知
各县(区)农机局:
十月份,既有“国庆”黄金长假,又有党的“十七大”召开,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。为保障这一重要时期的农机安全生产,创建平安农机,防止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,根据全国、全省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局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各县(区)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“国庆”和“十七大”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,充分认识这个时期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农村社会稳定、确保党的“十七大”胜利召开的重要政治意义。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,把确保“十七大”期间的农机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好。各县(区)要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抓紧、抓实、抓好农机安全生产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为党的“十七大”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“平安农机”环境。
二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。各县(区)农机管理部门要制定安全宣传提纲,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乡村、田间和场院,采用多种方式,进行广泛宣传,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。要让广大农机手明白在党的“十七大”期间确保安全既是责任又是贡献,让广大农机手认识到遵纪守法,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性;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农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,全社会广泛形成一种自觉抵制拖拉机载人的新局面。
三、加强农机安全检查,做好专项整治工作。各县(区)农机监理部门要针对秋季农机作业特点,从9月25日起至10月30日止35天期间,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。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〈江西省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文件中的隐患治理重点进行排查和治理,坚决治理拖拉机非法载人,对拖拉机非法载人进行严历打击,绝不手软。要想方设法提高拖拉机年检率,加强拖拉机安全技术上线检测和交强险统保工作。对在年度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技术质量问题,要督促拖拉机驾驶员及时维修,保持良好的生产状态。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与合作,加大对乡村道路的重点路段、群众出游聚集地区的监控力度,确保“国庆”与“十七大”期间农机安全生产。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造成农机事故的单位和个人,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在农机安全检查过程中,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注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,坚决杜绝公路“三乱”现象。
四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,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准备。国庆节假期间,各县(区)农机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,并公布值班电话。同时,还要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准备。各地一旦发生农机事故,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处置机制,做好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,及时、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,坚决杜绝瞒报、迟报和漏报现象。各县(区)将值班安排和值班电话在本月29日之前上报市局,市局值班电话为:8222728。
二○○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