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办事指南>>正文
行政服务中心农机监理办事指南


 一、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登记

      1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      2、申报材料:注册登记申请表、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、车辆来历证明、车辆出厂合格证、安全技术检测合格证、拖拉机强制保险凭证、业务流程表。
      3、审批流程:审核申报材料,核对机型,建立车辆档案,核发机车号牌、登记证书和行驶证。
      4、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。
      5、收费标准:号牌40元/副,号牌架10元/副,行驶证15元/本,登记证书10元/本,转籍、过户、变更15元/次,检验费3元/台·次,号牌调拨费59元,手扶号牌调拨费23元。
      6、收费依据:抚价证字44号,发改价格[2004]2381号,赣价行字[1996]6号,赣发改收费字[2004]1532号。
 
   二、核发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证
     1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      2、申报材料:身份证及复印件,驾驶证申请表,身体条件证明,准考证明,考试成绩表,业务流程表,驾驶培训记录。
      3、审批流程:审核申报材料,核发预约考试凭证,建立档案,核发驾驶证。
      4、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。
       5、收费标准:K类驾驶证考试费50元/次;G类驾驶证考试费80元/次;学习证3元/本,驾驶证10元/本。
      6、收费依据:抚价证字44号,发改价格[2004]2381号,赣价行字[1996]6号,赣发改收费字[2004]1532号。
 
     三、拖拉机驾驶证及联合收割机审验换证
     1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、《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。
     2、申报材料:申请表,身体条件证明,驾驶证。
     3、审批流程:审核申报材料,查询违章记录,签发驾驶证或换发驾驶证。
     4、承诺时限:1个工作日。
     5、收费标准:审验费5元/人,驾驶证10元/本。
     6、收费依据:抚价证字44号,发改价格[2004]2381号,赣价行字[1996]6号,赣发改收费字[2004]1532号。

  四、投拆电话:(0794)8238110、8222728
发布时间:2007年8月2日10:1
信息类别:办事指南
信息来源:抚州市农机局
发 布 人:抚州市农机局办公室
Copyright © 2006 fznjj.jxfz.gov.cn 版权所有
主办单位:抚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制作维护:抚州市信息中心
抚州市赣东大道 703 号 Tel:0794-8222728